职业移民第三优先 (技术/非技术工人EB-3) 职业移民的第三优先类别包括熟练工人(Skilled Workers)、学士学位持有人以及其它工人。 EB-3包括三个具体分类: • 熟练工人:申请人必须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 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以及 • 其它工人:申请人能够胜任不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申请资料 1、前期材料:主要是供雇主提供担保用 (1)美国EB3评估表(详细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薄复印件(全家); (4)婚姻证明复印件; (5)工作经验证明或者培训证书(英语证书等); (6)推荐人推荐信; (7)生活照及工作照若干; (8)护照照片(每人8张); (9)学历证书。 2、在P3邮件中所需资料:这部份材料,在雇主提交劳工部申请时,美国移民局官方需求材料清单,称为P3邮件材料。 (1)护照; (2)出生证明; (3)如果无法提供出生证明,则提供其它可能的证明; (4)警方安全调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5)如有法庭或入狱记录,一并提供; (6)如有军队服役记录,一并提供; (7)两张彩色照片,白色背景,无装饰; (8)经济担保证明; (9)婚姻证明; (10)翻译:所有未用英语或申请签证国家官方语言的文件,都必须附有翻译过的译文。译文必须由专业译员翻译并由公证处公证; (11)其它证明如:旧的家庭照片,学校记录,医院记录,工作经历等必备的用于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 3、在P4邮件中所准备资料: 这部份材料是在移民局获准EB3移民的批准函时,所需要的补充材料,称为P4邮件材料。 (1)Passport护照; (2)出生证; (3)(16岁以上)警方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4)结婚证(如果有); (5)离婚证(如果有); (6)服役记录(如果有); (7)体检记录。 EB-3技术与非技术工移民区别 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技术与非技术工移民)包括技术工(Skilled Workers)、学士学位专业人士以及非技术工。 第三优先类别的名额也为每年约40,000个(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以及本年度第一和第二优先类别的剩余名额。 专业人士:具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符合此项工作要求的同等学位,教育和工作经验不可替代此项学位要求。 技术工:该工作至少需要两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方能从事。例如:白领阶层的经理、 主任,蓝领阶层的印刷机械修理技士。 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相应的纳税证明和一定的英语能力。 非技术工:指从事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两年以下之工作的人,例如:蓝领阶层、清洁工、帮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