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换汇属违法 居民私下换汇是一种“逃汇”的违法行为。 我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应在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批准的其他机构(如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机构等)购买或卖出外汇。该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逃汇行为,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强制收兑,并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律师介绍,一般情况下,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金额为等值20万美元以上,或非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犯罪。 私下换汇风险很高 居民私下兑换外汇可能面临收到假币、钱款被骗等风险。私人换汇没有信誉可言,钱财被骗的可能性很大。如果被骗,一方面很难找到罪魁祸首得到赔偿,另一方面也会造成麻烦和不便,不应铤而走险选择私下兑换。 不仅如此,私下换汇还有被卷入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的可能。据了解,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处的多起地下钱庄案件,大多是以办理本外币非法汇兑为主要业务的。 地下钱庄小心陷阱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外汇兑换,似乎很方便,但从另一个方面看,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我的一个朋友在虎门从事服装生意,几年前通过地下钱庄做外贸,结果国外的客户把钱打到地下钱庄之后,地下钱庄看见数额比较大,于是卷款消失了。”在虎门做辅料的张先生说,由于地下钱庄沉于地面之下,让人无法相信,“一般来说,敢开地下钱庄的,基本都有涉黑背景,把钱交给这些人,我还真放心不下。” 2016年7月,一个辐射上海、浙江、甘肃、四川、广东五省市,总案值逾百亿元的“地下钱庄”被捣毁,11名为该“地下钱庄”充当外汇“掮客”的上海“黄牛”也随之浮出水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涉案的其中8名“黄牛”依法批捕(其余另处)。 所以通过地下钱庄换汇,不仅很难得到保障,还有很大的违法风险。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