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超市欢迎您! 美国国务院EB-5投资人签证专用咨询邮箱:NVCeb5@state.gov

移民超市-最权威的美国 EB-5 投资移民资讯网

热搜:

【法律】警察查手机,美国法院大声喊:stop!

2016-11-3 15:41

摘要: 1754年,英国国会通过《海关法》,授权税吏持通用令状搜查北美殖民地居民住所,扣押一切“禁止和未报关”的商品。此后,1767年,英国国会通过新税法,规定英国海关税吏有权闯入殖民地民宅、货栈、店铺,搜查违禁物品 ...


1754年,英国国会通过《海关法》,授权税吏持通用令状搜查北美殖民地居民住所,扣押一切“禁止和未报关”的商品。此后,1767年,英国国会通过新税法,规定英国海关税吏有权闯入殖民地民宅、货栈、店铺,搜查违禁物品和走私货物。

 

税吏肆无忌惮地搜查个人人身、房屋,激起北美民众公愤,一致要求废除恶法。独立战争胜利后,1792年,美国通过宪法十条修正案(又称《权利法案》),其中第四修正案严禁公权力无证搜查。此后两百年,警察搜查权和公民隐私权一路拔河角力,渐趋白热化。

 

“保护的是人,不是地点”

 

最初,《权利法案》只对联邦政府有效,对州政府却没有约束力。历史学家戈登·伍德说:“批准之后,大部分美国人很快忘记了有关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的事。”大法官法兰克福特评论:“第四修正案法律真谛的发展轨迹,并非一帆风顺。”

 

这一段漫长的“司法休眠期”,直到19世纪末《州际商务法》和《谢尔曼法》通过后,才有所改观。随着联邦刑事司法管辖范围扩张到毒品犯罪等领域,越来越多有关第四条修正案的案件最终打到最高法院。

 

这一阶段,大法官一般以财产权为中心解读第四条修正案。1896年博伊德诉美国案中,最高法院得出结论:“违反(第四条修正案)的实质,不在于破门而入,也不在于乱翻抽屉,而在于侵犯了个人对于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以及私人财产所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1928年奥姆斯泰德诉美国案中,联邦执法官员在没有搜查证授权的情况下,对奥姆斯泰德与他人通过住宅电话、办公电话进行的交谈,以搭线监听的方式实施搜查。最高法院多数法官主张,第四条修正案适用于物理性的侵扰,但对电话窃听等其他形式的警方监控没有约束力。

 

布兰代斯大法官对此坚决反对,认为“政府对个人隐私每一次非法侵犯,不论所采用的手段如何,都应被认定为违反了宪法第四条修正案”。霍姆斯大法官也提出异议,法官不能让这种“肮脏交易”得逞,“政府违法比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更为邪恶”!

 

1961年的马普诉俄亥俄州案中,最高法院沃伦大法官,通过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将第四条修正案应用到了各州。“第四条修正案迎来了自己的春天。”轰轰烈烈的美国刑事程序宪法化革命就此全面打响!

 

1967年,大名鼎鼎的卡兹诉美国案,无搜查证的联邦执法官员,在公共电话亭装置窃听器,窃听卡兹与他人的通话。大法官推翻先例——“物理侵入”法则,一举将第四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扩展到电子监控。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最高法院开始意识到,“物理侵入”理论“既不是好的物理学标准,也不是理想的法律规则”。因此,最高法院宣布,侵害理论不再是支配性的分析方法。


“第四条修正案保护的是人,不是地点。”大法官斯图尔特在判决书多数意见中写道,“卡兹有权利假定,他所说的话不会传遍全世界。控方的行动侵犯了卡兹有正当理由加以信赖的个人隐私。”

 

卡兹案倡导的合理隐私预期,主张政府虽然没有进行物理入侵,但通过电子窃听的做法仍属于搜查的基础,应受第四条修正案约束,必须事先取得法官搜查令。哈兰大法官在协同意见中强调:宪法所保护者为“合理的隐私期待”。在主观上,人民必须展现真实的主观隐私期待;在客观上,其所期待必须是社会认为是合理的。

 

在一个又一个新案例中,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它们属于第四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也就是,构成“非法搜查”行为。这些案例包括未取得搜查证,2001年凯莉欧诉美国案中,警方使用热像仪,扫描私人住宅以确定住户是否种植大麻;2012年美国诉琼斯案中,执法人员偷偷在私人车中安放全球定位系统设备。

 

“在住宅里,所有的细节都属于私密细节,因为住宅的所有区域都不应受到政府耳目的窥探。”大法官斯卡利亚在凯莉欧案判决书中写道,“第四条修正案对住宅的保护,从未与信息质与量的大小捆绑在一起。”

 

“无搜查证,不能查手机”

 

最高法院领风气之先,但街头执法的警察,始终满腹狐疑,自行其是。“最高法院判决将由众多上诉法院、初审法院法官、地方法官、警长和警官进行解释,他们基于实用主义目的作出的解释,将会变成上帝的命令。”阿姆斯特朗教授观察。换言之,警棍下的法律,与九名大法官宣布的法律,大相径庭。

 

“距美国最高法院的廊柱不过一英里左右,就是华盛顿最不太平的街区了,这里宛若另一个世界。说不定哪个夜晚,全副武装的警察就会涌入华盛顿东北地区,搜查枪支毒品。警察不过是例行公事,站在角落里抑或是卑微地坐在一旁的黑人,一见警察上前,便条件反射般掀起衬衫,以示自己并没有把手枪窝藏到腰带中。”普利策奖得主大卫感慨,“通常情况下,警察执意上前把他们浑身搜个遍,连他们的车也不会放过。目睹此类种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似乎早已无人忆起。”

 

宪法第四条修正案在走下坡路了吗?学者德雷斯勒指出:“有争议的警方侦查技术,使用秘密警察刺探信息、侵入开放区域、直升机高空监控庭院、警犬嗅探私人住宅前门、翻捡私人垃圾,最高法院几乎总是判决它们不属于第四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不构成搜查。”


风向何处吹?20146月,好消息传来。最高法院以90的表决,罕见裁定手机内容属公民隐私不得侵犯。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撰写判决书,“美国大革命背后的一个驱动力就是对通用搜捕证的反感,这种搜捕证允许英国军官用不受限制的搜查,在别人家里翻箱倒柜,寻找犯罪活动的证据”。


他补充说:“现代技术让个人能够将这些信息握在手里这个事实,并不让这些信息变得不值得受到美国建国者为之奋斗而赢得的保护。手机的内容应受到保护。”

 

“普通智能手机用户平均安装33个应用,它们合起来能形成一个披露用户个人生活的蒙太奇。手机上,可以找到在互联网搜索和浏览的历史,这会揭示一个人的私人兴趣或担忧。”59岁的大法官罗伯兹,敏锐地意识到手机在当代生活中的核心作用。手机“在日常生活中如此地普遍且不可少,以至于传说中的火星来客可能会作出结论,认为它们是人类身体结构的一个重要部分。”

 

90%的美国人有手机,手机上包含了几乎涉及人们生活各个方面的数字记录,从平凡的琐事到亲密的隐私。根据一项调查,有近四分之三的智能手机使用者报称,在大多数时间里,他们与手机的距离不超过5英尺,有12%的被调查者承认,他们甚至会在淋浴时使用手机。罗伯茨表示,“手机可以很容易地被称为相机、视频播放器、通讯录、日程表、录音机、图书馆、日记本、相册、电视机、地图或报纸。”

 

“智能手机已成为帮助犯罪团伙成员协作和沟通的重要工具,它们能提供与危险罪犯有关的有价值的定罪信息。隐私是有代价的。”罗伯兹话锋一转,“用电子邮件和iPad,警官能够在15分钟内拿到搜查证。”

 

最后,大法官一锤定音:“警察想搜查手机,必须向法官申请搜查证。”美国司法部女发言人埃朗表示,司法部将与执法部门合作,确保各执法机构全面遵守最高法院判决。

 

“判决的影响可能会更广。这一裁定几乎肯定也适用于对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搜查。”《纽约时报》盛赞这是数字时代隐私权的一次全面胜利。

 

“这是一个大胆的意见。”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奥林说,“这是高科技搜查案的最新判例,它表明我们进入了新的数字时代。”美国政府在涉及警方使用新技术的案子中出人意料地接连失败。该案和2012年琼斯案,最高法院不再支持政府立场。“政府在这两个案子上得到的票数为零。”克尔说。

 

阿姆斯特朗教授讲得好:“第四条修正案的精髓在于规制警察,通过贯彻实施该修正案,法院必须成为约束警察的警察!”


文章来源于网络,移民超市编辑整理

分享到:
收藏 邀请
"移民超市"推荐优秀移民律师
Robert Divine
Robert Divine
前美国移民局代理局长,著名的EB-5移民律师
Ronald K lasko
Ronald K lasko
美国最著名的移民律师,他精通EB-5和E-2投资移民签证。
Kent Gubrud
Kent Gubrud
专业从事律师职业已超过27年,知名移民律师
David Hirson
David Hirson
前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投资者签证委员会主席;是EB-5中国市
李汉君
李汉君
谙熟美国移民法,在EB-5行业有着丰富的经验、办事认真负责
孙虹 Alice H.Sun
孙虹 Alice H.Sun
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硕士学位,并赴美继续学习法
Darren Silver
Darren Silver
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创立人,多次荣获最佳EB-5移民所奖
丘岩 Peter Y. Qiu
丘岩 Peter Y. Qiu
自一九九九年, 在美国中西部金融商业重镇–芝加哥市–开业以来

声明: 本网站仅作一般参考之用。这并不代表要约或招揽购买出售任何证券。 本网站新闻部分,文章内容援引、转载自其他媒体新闻,所有相关新闻内容,不代表本网立场。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扫一扫

扫一扫
获取一手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