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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非移民出行需携带哪些证件

2013-9-30 13:21 |原作者: admin

        不少人在成功入境美国之后,就以为万事大吉,以后的日子就高枕无忧,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移民毕竟是移民,还不属于美国合法公民,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方面,都与美国公民有着许多的不同,移民如果不加注意,就有可能会招致麻烦。本文就针对移民以及非移民在美国出行时需要携带哪些证件进行简单的分析。

        美国移民法第264(e)条规定,年纪超过18岁的外国人,随时都得随身携带有效的“注册”证明文件,来证明停留在美国的目的。任何违反这项规定的外国人,将可被处100元以下罚金或30天以下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移民法规8 C.F.R.第264.1条里,对“登记文件”(registration documentation)有明文规定,其中包含非移民在内。根据外国人身份的不同,所需要的证件也不一样。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外出时应随身携带I-94出入境记录卡、I-551临时绿卡或绿卡、I-766工作许可(工卡)、护照和签证、加拿大或墨西哥过境卡等证明文件。

I-94出入境记录卡

  移民局的确要求非移民一定要带I-94卡。只是这项规定在美国境内旅游,并不一定认真执行。目前美国境内旅游检查条件不一,九一一事件后,移民作业趋严,除护照和I-94卡外,有的旅客还被特别要求提供I-797批准通知书。

  以H-1身份的非移民外国人为例,不管是境内或出国旅游,外出最好随身携带护照和I-94卡,也最好带上H-1B批准通知书的影印本。

        若碰到紧急事件需要出国,外国人应携带移民局的收据通知书(The BCIS Receipt Notice),或证明已经递件进入移民局的证据(FedEx tracking verification)或是Copy of the Air Bill。再加上一分律师递交移民局的说明信。提供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或移民律师的姓名、电话,以便移民局查核是否真有雇用的事实。即使在国内旅游,最好也能将所有相关文件带齐,以免遭到不必要的延误。

 

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收据

洛杉矶警局:不会无故检查移民身分

  该报20日报导,拥有绿卡的倪姓华裔移民,在纽约上州水牛城遇到移民局拦检,因出示绿卡复印本被罚款200元,引起民众需随身携带绿卡的疑虑。律师指出,各地区警局不一定有权为移民局执法,民众只要携带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即可,毋需过于担心。

  律师说,检查移民身份属联邦职权,但各州、市和地区可能有不同执法标准,之前亚利桑纳州州长强硬执行移民法就引发争议。加州各城市虽未明确说明执法情况,但洛杉矶市、圣地亚哥和沙加缅度都曾表示,不希望执行类似亚利桑纳州移民身份检查的法律。地方当局执行移民身分检查也有相关违宪官司进行中。移民法第264(e)确实规定外国人要随身携带身份文件,但大部分城市都未执行。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287(g)条提供联邦和地方执法部门合作检查移民身份的法源,双方可签订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OU)由地方代执法。美国国内安全部和洛杉矶县的合作备忘录,证明洛杉矶警局警员可为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进行移民身分检查。洛杉矶、橙县、圣伯纳汀诺县和河滨县都签订类似备忘录。

  洛杉矶警局警官说,通常情况下,地区警员都是不会无故检查移民身份证件的,民众只有通过州界或国界时才需要出示移民身份证件。平常在洛杉矶地区出行生活并不需随身携带绿卡,不过开车的移民需要随身携带驾照,无驾照民众则需随身携带加州身份证(California ID),如果没有违反交通法则,没有携带证件也并无大碍。警员只是要确认民众身份,有携带ID就可以,护照或绿卡当然也接受。但他强调,警员检查驾照和ID是要确认身份,当然要正本,携带复印件的情况则要看警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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