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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明确表态留学生受雇于本地外企也可申经验类移民

2013-9-22 10:12 |原作者: admin

如今赴加拿大留学的中国学子逐渐增多,许多留学生毕业后都想要长久留在加拿大继而选择移民,据悉,加拿大经验类别已成为中国留学生申请移民的捷径,留学生只要是经过适当认可的技术工作经验,即能申请(CEC),但由于加拿大法令并未明确表示申请人在本地受雇企业可以为非加拿大公司,因此,为了保险起见,申请移民的留学生都是选择在在本地工作,且受雇于加拿大公司,放弃了许多为外国企业工作的机会,不过,最近有移民律师得到移民部明确回覆留学生获本地外企聘请也可申加拿大经验类移民 。

针对愈来愈多申请人,虽然在本地工作,但受雇企业却非加拿大公司的申请问题,移民律师辛湉王(Stven Meurrens)最近自移民部取得明确答覆,指“法令并未要求必须在加拿大境内支付薪酬,又或者提供工作机会的一方必须是加拿大企业,只要是合法雇佣关系下的工作经验,即能适用申请”。

已有逾2万人获居民资格

辛湉王指出,CEC从2008年开设以来,已有2万多人透过CEC取得永久居民资格,其间移民部在今年初修改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将原本要求两年经验,改为只要求一年,不过,对于申请人能否受雇于外国公司的问题,申请规定却“含糊不清”,令很多申请人以为,为外国企业工作即不符合申请资格,有些甚至推掉为外国企业的工作机会。

他指出,有关申请资格的问题,CEC申请条件之一是“在加拿大所取得的工作验必须得到适当认可”(have gained your experience in Canada with the proper authorization),但对于有关“适当认可”的定义,以及与外国企业之间的受雇关系,是否在“适当认可”范围之内,则未有明确解释。

辛湉王说,随外国公司在本地设立机构日多,他发现有不少申请人遭遇相同问题,且深受困扰,不久前,他取得了移民部对此问题作出的答覆,并从中获得解答。

移民部一位官员在一封电邮中指出,“只要是经过适当认可的技术工作经验,即能申请(CEC)”,“法令并未要求薪酬支付的地点是在加拿大,又或者必须从加拿大雇主取得工作经验”。

不过,移民官特别提醒,虽然CEC不限所工作的雇主是否为加拿大企业,但却要求所提供的工作经验,必须属于受雇的工作经验,不能是自雇。移民官举例,如果有申请人从事的工作是“顾问服务”(consulting services),即被视为是自雇,不能计算在合资格的工作经验内。

CEC已成为中国移民申请的主流方式,根据统计,光是在2011年,即有1608名中国申请人(留学生及临时劳工),成功循由CEC申请,取得永久居民资格。

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给想要移民加拿大的留学生提供了一条不错的捷径,特别是移民部明确表态留学生获本地外企聘请也可申加拿大经验类移民后,留学生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同时也提高了成功移民加拿大的可能性。以上关于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的解析希望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内容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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