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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为何从无人问津到万人满额?

2013-6-6 15:25 |原作者: admin

1990年,美国国会确定了EB-5美国投资移民临时移民法案,要求移民申请人投资100万美元在美国创建新的企业或直接购买新的生意,并且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即可全家移民。但是,到2003年为止,全球每年的申请量大多都维持在几百人的低位。而到了2012年,EB-5的申请人竟然达到了惊人的1万人满额!弹指十年,究竟是什么改变了美国投资移民,让它从鲜有问津到万人拼抢?

美国投资移民推行之初 缘何遭遇市场冷遇

目前,EB-5投资移民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继1990年美国投资移民法案诞生后,1992年该法案变为永久性法案;1993年,美国国会审议并通过增加区域中心移民法案,投资额由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10个就业机会的创造由直接创造变为间接创造。但实际上,直至2003年,美国移民局并未明确区域中心申请条件以及申请办法,因此这10年中也未有新区域中心申请成立,区域中心移民法案形同虚设。

美国移民局官方数据显示,1992年至2003年这12年间,移民局接收的申请数量有较大的波动,其中1997和1998年度申请人数最多,分别达到1496例和1368例,其余年度平均400例。该阶段I-526(条件式绿卡申请)通过率较低,平均约50%,而I-829(绿卡条件解除)通过率则不足50%,如果与当初申请递交I-526申请的人数相比,则I-829的通过率不足20%。

小布什逆转乾坤 美国投资移民踏上快车道

2003年,布什总统颁布行政法令,凡是区域中心法案申请之投资移民个案,可以通过特快审理通道,移民局需在2个月内审核完毕。同年,首个具有官方背景的区域中心----费城PIDC区域中心经过移民局批准成立。自此,EB-5区域中心移民法案正式实施。

2004年,EB-5区域中心移民法案进入国内论证和美国实地考察阶段。在此阶段,中国大陆的投资移民中介机构也受费城区域中心邀请,赴美实地考察,并引入了中国大陆第一个EB-5投资移民项目。

从2004年到2007年,此阶段投资移民项目相对较少,以中小型为主,名额多为几个至几十个,借款企业本身或其关联企业提供还款担保,但并未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其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企业其他借贷情况说明来确认其实际的企业资产净值。另外,此阶段还首次引入IMPLAN就业计算模式,但是,由于缺少实际成功案例的支撑,新的就业计算方式是否会在两年后的I-829阶段被认可仍然是未知数,因此,这个阶段“绿卡安全”和“资金安全”的风险依然存在。

2008年开始,大量的区域中心得到美国移民局的核准,并逐渐涌入中国大陆,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推广浪潮。同年,美国移民局修订区域中心法案并引入新的更加科学的就业计算模式:RIMS-Ⅱ。根据美国移民局对于区域中心的核准函,通过投入到项目中的直接硬件成本,结合当地行业领域平均的用工情况和科学的计算模型,计算出该投资行为所能创造出的就业人数。与IMPLAN计算模式相比,RIMS-Ⅱ计算模式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首批全额还款引爆中国移民市场 投资移民进入安全期

2011年5月,中国大陆移民申请人首批50万美元全额还款在最早开始做美国投资移民的侨外移民产生。

2012年,美国投资移民在中国全面爆发,投资移民人数空前。市场上的移民项目层出不穷,有些项目甚至推向市场仅3天名额就被抢购一空!根据美国移民局对2012全年的数据统计,美国投资移民人数问鼎万人顶额,仅剩百余名额!

而与此同时,美国投资移民也利好消息不断,中国大陆不断有50万美元全额返款实际案例产生。据笔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为止,国内并未出现5年投资期满未收回50万美元投资款的情况。

纵观近几年美国投资移民的发展不难发现,如今美国移民局对于申请人投资的项目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都倾注了更多的关注,也出现了部分项目由于政策的微调而直接在I-526申请阶段被移民局否定的情况。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因为申请人资金在未被移民局批准之前,安全的存放在监管账户当中,因此,投资资金并未受到任何的损失。

从2004年进入中国,到2012年申请人数几乎封顶,美国投资移民在中国的发展渐行渐远,愈走弥坚,投资风险也从最初的不甚明朗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专业可控”。随着美国移民局对整个移民过程的细节化处理,未来,美国投资移民将步入一个更加稳健发展的阶段。

来源:新浪博客         日期: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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