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地居民来美,如果带着没有父母同行的未成年人,最好事先备妥父母授权书,免得被美国海关严查,拖延入关时间。 来自台湾的吴姓夫妇日前带着六岁半的孙子来美探访亲友,三人从旧金山机场入境,海关人员询问有无携带小孩父母的授权书,两人表示没有,因此被请到机场的第二查验区复查。 吴先生受访时表示,他曾带孙子去过中国大陆、日本等国,都未被要求出示父母亲授权书,事先不知道进美国须准备文件;在第二查验区等候时,还以为是海关怀疑他携带违禁品,要检查祖孙三人携带的行李。 吴先生等待受检时,海关人员根据他提供的资料,联络他住在美国的女儿,除确认资料是否造假,也厘清是否涉及贩卖人口或诱拐儿童等情事;为避免串供,吴先生根本不知道海关人员打电话给她女儿。 吴先生的女儿指出,海关人员通电话时,劈头就问:「你有没有在等人从旧金山机场入境?」她回答,「有,我爸妈。」海关人员又问:「就这样吗?」她才赶紧回答:「还有我侄子。」海关人员接着问她,知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带小孩父母亲的授权书,证明小孩父母亲同意和他们出国旅行?吴小姐则说,「可能没有」。 吴小姐说,过程中她建议是否请她哥哥打电话到海关,或请海关打电话给她哥哥,但都不被接受。海关人员告诉她,带着未成年小孩旅行,一定要有父母亲的授权书;他们三人的互动看起来应该是祖孙,请她告诉父亲为何被留置,以及美国的规定为何。吴先生接过电话后,经女儿一番解释,才知道被留置的原因。 吴先生说,经过这番折腾,延迟一个多小时才出关,为了避免出境时又被刁难,他赶紧叫儿子和媳妇写了一份授权书传真到美国,「至少有备无患」。 台湾移民署官员22日指出,之前没有听过这类个案,美国海关的作法,只是个案。官员指出,台湾民法规定,父母亲对小孩监护权有争议时,只要经讼诉讼程序,法院会通知移民署做注记,避免有监护权争议的父母任何一方或亲属,将未成年小孩带出境。 先前曾有陆配或外配因与丈夫争吵,将未成年小孩带出台湾,而且滞外不归。移民署官员说,那是另一个问题,目前并无法律可拦阻外配带未成年子女出境。(世界新闻网) 日期:201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