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概念 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优先移民,编号EB-5。投资移民以提供外籍投资者美国的居留权和“现有或新成立的企业”经商机会,交换投资者的“投资及实际经营投资”。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1. 投资数额是100万美元或者郊区、高失业率区50万元,并至少创造10个全职工作的机会。 EB-5项目每年给予10,000个具有永久居留权的移民名额,其中至少3000个投资名额保留给在郊区或高失业率区的投资者。所谓“郊区”,指大都会或人口总数达两万人的城市以外的城市;所谓高失业率区,指失业率高于全国比率1.5倍的地方。新移民法施行细则并规定,即使在大都会或人口总数在2万名以上的城市,因某种地理或政治的特殊情况,也可符合高失业率区的条件。 投资移民的立法精神,在于创造就业机会。投资的新商务性企业必须雇用全职员工至少10名,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所谓全职,指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而达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新移民法中关于雇用10名全职员工有项很宽的实施细则,即投资签证申请人不必在公司最初建立时即雇佣10人,可以先提出计划,表明企业要在两年之内需雇用至少10名。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用10名员工。当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 2. 投资指提供资本 3. 投资的资金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 4. 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新的商业性企业。 所谓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 投资移民的立法精神,在于创造就业机会。新的商务性企业必须雇用全职员工至少10名,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所谓全部,指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而达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 美国移民法中的投资移民雇用10名全职员工的施行细则,有一项很宽的规定,即投资签证申请人可以先提出计划,表明公司要在两年之内需雇用至少10名,不是本人或配偶以及子女的员工,但并不是必须在公司最初建立时即雇佣10人。 5. 投资限制是两年。 美国投资移民与加拿大投资移民不同之处,在于不能一投资就完全不管,所以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维持新商业性企业的经营和雇用条件,维持企业的生存,以保证2年后仍能保持投资移民义务的履行,否则,仍无法永久居留美国。 美国投资移民个人条件: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手续 申请人须填写I-526表格,连同申请的必要文件,包括申请书,个人的财务资料,经商计划,投资地区说明,及其它的辅助证明,向投资企业的主要工农业地所属的移民局提出申请。 申请案若被批准,则投资人、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将先取得附加条件的合法居留身份。取得该身份满两年前的90天之内,应进一步填写I-826表格,检验各项证明,向移民局提出解除条件的申请。如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符合条件,投资人及家属可正式成为合法永久居民。投资移民要求所投资的事业,至少必须存在两年,若申请人取得正式绿卡后,因卖掉生意而解雇员工,并不影响申请人的永久居留权。 美国投资移民的不利因素 第一,在美国投资和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后,该投资者在世界上其它地方的收入也必须在美国纳税,这是许多人所不愿接受的。 第二,投资人不能先申请移民签证而后投资,而是在确实进行了投资之后才能申请签证。即使移民局很快批准其投资移民的申请,只是一个有条件限制的临时绿卡。两年之后,移民局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考查,合格者方能将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倘若投资人在这两年中投资失败,投资人不仅丧失了大笔资金,而且还可能丧失永久居留权身份。 因此,对于大多数有意投资美国的人来说,选择其他途径可能会更适合。如在美国设立分公司,首先取得一种非移民签证(L—I签证),再以跨国公司高级人员的身份申请移民。这样,或许更安全可靠,而且投入的资本也要少得多。 美国投资移民备注 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万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三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美国政府规定有条件绿卡的期限是两年。在两年届满的前三个月,投资人可向移民局提出解除有条件移民签证的申请。只要此时投资人(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真实存在,就将获美国移民局的批准成为永久居民。 美国投资移民相关问题总结归纳 1、对投资人而言,选择经济特区的投资移民案和其它地区的一般性EB-5投资移民案有何不同? 2、投资人于入境美国二年后,如何解除签证条件? 3、如以往美国签证有被拒之情事,能否申请投资移民方案? 4、EB-5投资移民的签证每年有多少名额? 5、从递件至取得签证,约需时多久? 6、通过移民面试后,投资人必须在多少天内赴美? 7、获得签证后,投资人每年须居住美国多久时日? 8、持有此签证,投资人可享有那些权益? 9、赴美后,是否一定要住在经济特区? (来源:五月花出国论坛 2011-7-1) |